修订说明
本文初稿撰于2026年8月,其时笔者尚未见《沈丘县刘庄店镇李楼村李氏族志》原书,所据仅为网络流传之片段材料,故考证多出推论。
同月,笔者购得该书。据书中第五节《李楼村李姓的由来》、第六节所载《李楼村李姓源流序及分支世系图》、《源流序注释》等原始记载,核对初稿,发现三处错误、一项论证不能成立:
其一,初稿将李尚元公定为四楼李十七世,误,应为十六世。错因在于对"某公第N代孙"这一表述的理解有偏。详见本文第五节。
其二,初稿第八节所列"当代族人世次对照表",系据编纂委员会名单推断而成,多处错位,今全部作废,改用族志所载世系图实录。
其三,初稿据"李奎(1346)至李瑞安(1602)平均每世28.4年"作世次可靠性之验证。今知族志《源流序注释》明言其世系图系"按30年一世"排定,则此项验证涉嫌循环论证,予以撤回。详见本文第八节。
其四,初稿第九节曾疑"文保、文卫之'文'与字派第十三世'文'字错位一世",视为疑点。今据世系图,发现同类现象凡三例,性质已明,非错位,而是偶合,且恰可反证族志凡例所言不虚。该节由"存疑"改为"举证"。详见本文第七节。
另据原书新增之实证材料,本文补入奎公原籍、迁徙年月、四子分居四楼之名字对应、老谱存佚等,皆初稿所无。
谱牒之学,得一新材料则当改一旧说。初稿之误,责在笔者,谨此更正,并存旧文以备对照。
一、缘起
沈丘李氏,支系纷杂。城关四楼李为其大宗,然自明清以降,各村分头修谱,世次编号互异,字派使用不一,同宗而不相识者甚多。
笔者家藏《桃园李氏家谱》一部,1997年清明定稿。谱载二十字字派,并尊李奎公为四楼始祖、来祖。然此谱所述源流止于本村一支,其与四楼李他支之关系,语焉不详。
《沈丘县刘庄店镇李楼村李氏族志》(李向军主编,王国哲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14年2月第一版,印数1000册),是目前所见四楼李源流考证最为系统之著作。其书采录沈丘县地名普查资料、《始祖碑文》、《沈丘县志》,并附完整世系图,为四楼李各支提供了共同的参照系。
以两份材料相互对勘,可证桃园村与李楼村同出四楼李,并可推知若干为两者所共缺之事实。谨记于此,以求教于四楼李各支宗亲。
二、四楼李之确立
(一)来祖李奎
据《始祖碑文》,先祖奎公原籍山西省洪洞县枣林庄铁井李庄,系李祯二十四代孙、吴王李恪二十六代孙。明洪武七年(1374年)敕令大移民时,自洪洞大槐树下集中,与胞弟李松、李尚随队东迁。
初至豫东雏庄、和店、马场一带充实户口。后因当地荒原辽阔、平坦肥沃,遂于永乐年间携眷再迁,至县城东北九里处定居。
此为两段迁徙,中间相隔约三十年,非一次到位。此点初稿未及。
奎公二胞弟李松、李尚之后裔,据载现居白集鲁台一带,是与四楼李血缘最近之兄弟支系。
(二)四子分居四楼
奎公有四子,分居四处,各立门户。因所居均为官盖楼,故有"四楼李"之称。
据《始祖碑文》与沈丘县地名普查资料互证:
| 门次 | 二世 | 名 | 字 | 所居 | 今地 |
|---|---|---|---|---|---|
| 长门 | 志高 | — | 志高 | 西楼 | 城关西李楼,俗称"李楼" |
| 二门 | 志豫 | 邦用 | 志豫 | 后楼 | 未详 |
| 三门 | 志才 | 邦贤 | 志才 | 前楼 | 未详 |
| 四门 | 志广 | 邦杰 | 志广 | 东楼 | 老城东五公里李广楼 |
请注意二世四人之命名规律:名皆用"邦"字(邦用、邦贤、邦杰),字皆用"志"字(志高、志豫、志才、志广),是一套完整的行辈。
更可注意者,四子志广居东楼,而东楼今名"李广楼"——地名与人名直接对应。此为四楼分居之说的有力旁证。
由此可知:四楼李在明初二世即已行辈取名。则十三世方起用之二十字字派,乃后来重新立派,而非首次立派。中间三世至十二世行辈为何,是本文第十一节所列待解问题之一。
三、桃园村的归属
桃园村在沈丘县老城镇。据村中相沿,本村行政上早年属前楼。
若此说不误,则据上表,桃园村当属四楼李三门,二世祖为邦贤公(字志才)。
此处须严格区分两事:
- 行政区划上曾属前楼——此为地理归属,有据
- 谱牒上出自三门邦贤公——此为血缘归属,尚待《桃园李氏家谱》原文证实
二者不可混同。笔者目前尚未在桃园谱中检得"前楼""三门""邦贤""志才"等字样。在检得之前,本节结论只能视为待证之推断,不作定论。
若日后于桃园谱中检得直接记载,笔者当另文补正;若检得反证,亦当公开更正。
惟须指出:《源流序注释》第二条载,李楼村李姓系自"今老城镇四楼李西楼"移此定居。而第五节正文则称瑞安公为"今城关镇西四楼李族人"。老城镇与城关镇(今县治槐店)非一地。此二说微有出入,然两处皆指同一西楼,当以老城镇为是——四楼旧址皆在老城镇一带。桃园村亦在老城镇,正在四楼李核心区内,非外迁远支。
四、字派:两份材料的吻合
(一)桃园谱所载
《桃园李氏家谱》(1997年清明定稿)载字派二十字:
文 光 思 永 继 传 家 庆 廷 长
金 玉 福 祥 治 保 国 兴 华 强
(二)族志凡例所载
《李楼村李氏族志·凡例》第十二条称:本志采用四楼李二十三至三十二世字派,即金、玉、福、祥、治、保、国、兴、华、强,李楼村李姓自本村十四世起使用。
(三)对勘
| 出处 | 内容 |
|---|---|
| 桃园谱(后十字) | 金 玉 福 祥 治 保 国 兴 华 强 |
| 族志(23–32世) | 金 玉 福 祥 治 保 国 兴 华 强 |
十字全同,次序一致。
两谱成书相隔十七年(1997/2014),编者分处两村,且分属不同门次,无证据显示曾相互参考。而族志明确标注此十字为"四楼李"之字派,非本村自创——此即两村之上存在共同来源的直接证明。
(四)反推
既知"金"为四楼李二十三世,则桃园谱二十字向前逆推,"文"当为第十三世:
| 世次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
| 字派 | 文 | 光 | 思 | 永 | 继 | 传 | 家 | 庆 | 廷 | 长 |
| 世次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
| 字派 | 金 | 玉 | 福 | 祥 | 治 | 保 | 国 | 兴 | 华 | 强 |
结论:桃园谱所载二十字,即四楼李第十三世至第三十二世之完整字派。
此亦解释了桃园谱何以只有二十字而无前十二世字派——盖前十二世另有行辈(见本文第二节),二十字字派立于第十三世前后,约当明末清初。
五、世次体系:代数称谓的读法
初稿之误,皆源于对"某公第N代孙"一语的误读。今据族志所载多条记录,可确定其读法。
(一)读法
族志中"某公第N代孙",其义为"第N世,起算祖本人计为第一代",而非"起算祖世次加N"。
以李瑞安公为例,族志第五节称其为"奎公第十代孙",而世系图列瑞安于十世。若作"1+10=11世"解,则与世系图矛盾。故当作"第10世"解。
同节又称瑞安为"志高公九代孙"。志高为二世,2+9−1=10 ✓ 自洽。
(二)李尚元公世次之更正
族志称尚元公为"瑞安公定居李楼后第七代孙,云启第六代孙"。
- 瑞安为李楼村一世,第七代孙即李楼村七世
- 云启为李楼村二世,第六代孙即2+6−1=李楼村七世 ✓
李楼村七世,换算为四楼李世次(见下)即十六世。世系图列尚元于十六世 ✓。
故李尚元公为四楼李十六世。初稿作十七世,误。
(三)七重交叉验证
更正之后,族志所载各项世次记录全部自洽。计有七条,取自四个不同位置:
| 记载 | 出处 | 验算 |
|---|---|---|
| 瑞安为奎公第十代孙 | 第五节 | 世系图列十世 ✓ |
| 瑞安为志高公九代孙 | 第五节 | 2+9−1=10 ✓ |
| 瑞安为李利贞九十二代孙 | 第五节 | 故奎公为83世,与"李奎…李氏八十三世"之说合 ✓ |
| 尚元为瑞安第七代孙 | 第五节 | 李楼村7世=四楼李16世 ✓ |
| 尚元为李祯三十九代孙 | 墓碑碑阴记 | 奎为李祯24代孙,39−24=15=16−1 ✓ |
| 尚元为李世民四十二代孙 | 墓碑碑阴记 | 奎为李恪26代孙即李世民27世,27+15=42 ✓ |
| 向军为李楼村十一世/李氏一〇二世 | 源流序注释落款/世系图落款 | 11+9=20(世系图列二十世 ✓);83+19=102 ✓ |
七条记录,四个来源,全部吻合。
(四)换算式
由此可得四楼李各支通用之换算关系:
四楼李世次 = 李楼村本村世次 + 9
李利贞世次 = 四楼李世次 + 82
李 祯世次 = 四楼李世次 + 23
李世民世次 = 四楼李世次 + 26
六、李楼村世系图实录
族志所载世系图(李向军整理,署"李氏102世"),自一世至二十三世,兹按四楼李世次列其干系如下。李楼村本村世次以括号附注。
| 四楼李世次 | 李楼村世次 | 人物 |
|---|---|---|
| 一世 | — | 来祖奎公(洪武1374年自山西洪洞迁沈丘) |
| 二世 | — | 志高(分居城关西李楼)、志豫、志才、志广 |
| 三世 | — | 成明 |
| 四世 | — | 建新 |
| 五世 | — | 思臣 |
| 六世 | — | 大顺 |
| 七世 | — | 德柱 |
| 八世 | — | 廷贤 |
| 九世 | — | 化雨 |
| 十世 | 一世 | 瑞安(崇祯1632年自城关西李楼迁刘庄店西南李楼定居) |
| 十一世 | 二世 | 云峰、云启 |
| 十二世 | 三世 | 润泽 |
| 十三世 | 四世 | 宗耀 |
| 十四世 | 五世 | 文保、文卫 |
| 十五世 | 六世 | 晓广、晓云、大雪 |
| 十六世 | 七世 | 尚元、德元 |
| 十七世 | 八世 | 省三 |
| 十八世 | 九世 | 居仁、永仁 |
| 十九世 | 十世 | 长友、学孔、学诗、学忠、学道 |
| 二十世 | 十一世 | 向化、向太、向玉、向廷、向斌、向兴、向亚、向军 |
| 二十一世 | 十二世 | 平明、平福、平政、平真、平功、平海、平祥、平举、平峰、金良、金力、趁意、双意等 |
| 二十二世 | 十三世 | 岚、东磊、华帅、华东、华勇、波、言、朋飞、腾飞、伟、伟才、东升、永升等 |
| 二十三世 | 十四世 | 旭、浩、天天、义豪、争齐、云威、顺顺、源浩、淑豪、雨泽、雨飞等 |
须特别声明:据《源流序注释》第五、六条,此世系图中三世成明至十二世润泽之十代,并非实录。城关西楼原谱因祠堂失火无存,志高二世至十二世世系阙如,该段系参照后楼(二门)家谱字辈、并按"三十年一世"推排而成。李向军先生于注释末明言"倘有不确请知情者赐正"。
此十代之世次,尚属待考,非定论。本文凡涉此段,皆作待考处理。
七、字派与实名之三例偶合
初稿曾疑:字派"文"为十三世,而世系图十四世方有文保、文卫,相差一世,视为体系错位之疑点。
今据世系图全文,发现同类现象凡三例:
| 世次 | 实名 | 该字在字派中的位置 | 相差 |
|---|---|---|---|
| 十四世 | 文保、文卫 | "文"为13世 | 1世 |
| 二十一世 | 金良、金力 | "金"为23世 | 2世 |
| 二十二世 | 华帅、华东、华勇 | "华"为31世 | 9世 |
三例皆为同辈兄弟共用一字,而所用之字在字派中的位置各不相同,相差一世、二世、九世不等。
其中"华"字一例最为分明:相差九世,绝无可能是字派错位。"金"字一例相差二世,亦然。
故可断定:此三例皆为兄弟自然共名,与字派无涉。"文保、文卫"之相差一世,不过是三例中偶然最接近者,非体系错位。
此三例并可反证族志凡例所言不虚——凡例称李楼村自本村十四世(即四楼李二十三世)起方使用字派,则在此之前各世取名不循字派,正与三例所见相合。
由此更可得一重要原则:
不可依名字判世次,必依世系图。
初稿附录曾列"名中用'文'字辈即十三世"一条速查表,今知此条有害,已删除。若依此表检索,李楼村十四世之文保、文卫将被误判为十三世。四楼李各支日后合谱,此原则须先行统一,否则舛错必多。
附带一说:族志所定金字辈自四楼李二十三世起用,而世系图所列二十三世族人(旭、浩、天天、义豪等)皆未用"金"字。可知凡例之规定乃前瞻性规范,颁于2014年,而彼时二十三世族人多已取名,故未及执行。此非矛盾,读谱者宜知。
八、世代跨度:一个不可用与一个可用的数字
(一)撤回:李奎至李瑞安
初稿计李奎(生1346,一世)至李瑞安(生1602,十世),九代256年,平均每世28.4年,以此验证世次可靠。
今须撤回此项验证。
理由如上节所述:三世至十二世系"按三十年一世"推排而成,瑞安之十世正落于此推定区间内。以推定结果反过来验证推定前提,是为循环论证。所得28.4年之接近30年,恰恰是循环之征,而非可靠之证。
(二)保留:李瑞安至李尚元
此段为李楼村自身实录,可用。
- 瑞安生于1602年(十世)
- 尚元生于1816年(十六世)
- 相隔六代,历214年
- 平均每世35.7年
初稿作30.6年,系基于错误世次所算,一并更正。
(三)对35.7年之说明
35.7年高于中原农村常见之28至32年区间。笔者不作曲解,谨列可能之因,以待知者:
- 非长房长孙相承。世系图所列为主干,若某世所记非长子,则平均世代自然拉长
- 瑞安世次本身存疑。瑞安为十世之说,出自地名普查资料与推排,非老谱实录
- 生年记载或有出入
无论何因,此数字不足以否定世次体系,亦不足以证成之,仅可作为一项待解疑点保留。
初稿以两组世代跨度"彼此接近"为证,今知其一不可用,其二偏高,则该项论证之力已大为削弱。本文之世次体系,主要依据仍是第五节所列七重交叉验证,而非世代跨度。
九、四楼李老谱存佚考
综族志所载各条,四楼李老谱之下落如下:
| 门次 | 老谱状况 | 依据 |
|---|---|---|
| 祠堂总谱 | 民国间由李楼村民李雅堂自城关四楼李祠堂带回,其子李玉桥称已丢失 | 源流序注释三 |
| 长门(西楼) | 祠堂失火,无存 | 源流序注释六 |
| 二门(后楼) | 存世,李向军修谱时曾参照其字辈 | 源流序注释六 |
| 三门(前楼) | 未详 | — |
| 四门(东楼) | 未详 | — |
此为本文所得最具行动价值之线索。
四楼李现确知存世之明清老谱,仅后楼(二门)一部。该谱既能为李向军先生提供志高二世至十二世之字辈参照,则其中很可能保存有:
- 四楼李三世至十二世之真实世系或行辈
- 二十字字派立派之年代与缘由
- 四楼分居之原始记载
访求后楼二门家谱,当为四楼李源流考证之首要目标。
另据源流序注释第四条,1993年李楼东村支书李学敏、西村支书李平福曾赴城关西李楼祭祖,并有文字记载。该项记载若存,亦为可访之材料。
十、四楼李规模
据族志,至2012年12月底,李楼村李姓人口3660人;加迁至胡庄、刘庄店东者,共4186人。
须注意:此仅为长门志高公下、十世瑞安公一支之数。四楼李另有三门,及长门下未迁李楼之各支。全系人口,当以万计。
十一、尚待解决之问题
初稿所列五问,其一(四楼指哪四楼)已由本文第二节解决,余者及新增者如下:
一、前楼、后楼今地何在? 族志详载西楼为城关西李楼、东楼为老城东五公里李广楼,而前楼、后楼今地未著一字。此二处若能考实,四楼方位始能全备。桃园村是否即前楼旧地,尤须查证沈丘县地名普查档案及村中耆老口碑。
二、桃园村谱牒上是否明载出自三门? 本文第三节之推断,须以桃园谱原文证实。
三、四楼李三世至十二世真实世系为何? 此段现为推排,非实录。解答之钥,当在后楼二门家谱。
四、三世至十二世行辈用字为何? 既知二世用"邦""志",十三世起用二十字,则中间十代必有行辈。此十字(或若干字)今已不明。
五、二十字字派立于何时、何人所定? 若能考出立派之年,则字派与实名之关系可彻底厘清。
六、《始祖碑文》原碑或全文今在何处? 族志引其片段,然未言原碑存佚。此为四楼李最原始之文献,价值在地名普查资料之上。
七、洪洞县枣林庄铁井李庄今地何在? 奎公原籍已精确至村,远较"大槐树下"具体,可赴洪洞实地查访。
十二、结论
综上:
- 四楼李之"四楼",为奎公四子分居之西楼、后楼、前楼、东楼,四子名邦用、邦贤、邦杰,字志高、志豫、志才、志广,东楼今名李广楼,与四子志广之名相应
- 桃园谱二十字与族志所载四楼李二十三至三十二世字派后十字完全吻合,据此可定二十字为四楼李十三至三十二世之完整字派
- 世次体系经七重交叉验证全部自洽,"某公第N代孙"当读作"第N世",李尚元公为十六世
- 四楼李十三世以前不循字派取名,兄弟共名与字派用字之偶合凡三例,不可据名判世
- 四楼李三世至十二世世系为推排而非实录,后楼二门家谱为解此结之关键
- 桃园村出自三门(前楼)之说,为待证之推断,尚须桃园谱原文佐证
十三、征询
笔者已将《桃园李氏家谱》(1997年版)世系整理上网,可按姓名、世次检索:
桃园李氏家谱网 https://www.taoyuanlishi.com/
凡我四楼李宗亲,无论所居何处、属何门次,若:
- 家中藏有老谱、抄本、神轴、碑文拓片,尤以后楼(二门)家谱为盼
- 知晓前楼、后楼今地所在
- 知晓四楼李三世至十二世行辈用字
- 名中用有二十字字派之任何一字
- 或对本文考证有异议、有补正
皆盼不吝赐告。
本文初稿即因未见原书而致三误,足见谱牒之学非一人一书可成。今二版所立,亦难保无失。若有讹谬,恳请指正,笔者必公开更正并注明来源与更正之由。
四楼李六百余年,四门分居,各修各谱,久已不相往来。今幸有字派为凭、来祖为证,或可重新缀合。此事非一村一人之功,愿与诸位宗亲共成之。
附一:世次换算速查
四楼李世次 = 李楼村本村世次 + 9
李利贞世次 = 四楼李世次 + 82
李 祯世次 = 四楼李世次 + 23
李世民世次 = 四楼李世次 + 26
读法约定:族志中"某公第N代孙"=第N世,起算祖本人计为第一代。
附二:使用本表之戒
不可依名字判世次,必依世系图。
四楼李十三世以前不循字派,十三世以后各村起用之世不一(李楼村自本村十四世即四楼李二十三世起用)。名中含字派用字者,未必即该世之人;不含者,亦未必非该世之人。凡以名字推世次者,必错。
附三:主要参考材料
- 《桃园李氏家谱》,1997年清明定稿
- 《沈丘县刘庄店镇李楼村李氏族志》,李向军主编,王国哲总编,中州古籍出版社,2014年2月第一版
- 第五节《李楼村李姓的由来》
- 第六节《李楼村李姓源流序及分支世系图》
- 《沈丘县刘庄店镇李楼村李姓源流序注释》,李楼村李姓十一世向军撰
- 《凡例》
- 《始祖碑文》(转引自上书)
- 沈丘县地名普查资料(转引自上书)
- 《沈丘县志》崇祯五年水灾条(转引自上书)
- 显高祖李公尚元墓碑碑阴记,2014年清明立
初稿撰于2026年8月,本次修订据《李楼村李氏族志》原书实录,更正世次三处,撤回论证一项,改订论断一处,新增实证材料若干。
考证如有讹误,责任在笔者。欢迎四楼李各支宗亲转载、指正、补充。